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技术项评分中的“12、仓储场所(分值3分):投标人拥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所(非冷冻、冷藏)的得3分。 注:①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的不动产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方的不动产产权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租金转账凭证和租金发票复印件(且****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场所实地(含内部、外部)照片;②自有或租赁的都需提供该仓储场所通过二次消防验收持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须提供通过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备案方须为投标人或出****政府官方网站系统查询截图。以上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分。”标书代写
2、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技术评分项中的“1、服务响应情况”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服务响应情况 |
28.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标注★的技术条款(共计5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的技术条款(共计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4分,满分28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若未提供或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县荆溪镇荆溪西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91-****0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联系方式:0591-****27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雪群、李一芝、钱**
电话:059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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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