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拟移交亮化设施(**亮化照明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三)商务技术部分:70分”中商务部分:标书代写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企业 实力 4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亮化工程”相关内容,每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或“亮化工程”相关内容。 注:提供证书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的“证书详情”页打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企业 实力 4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亮化工程”相关内容,每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或“亮化工程”相关内容。 注:上述1.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应证书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的“证书详情”页打印件; 2.售后服务认证:提供证书、发证认证机构官方渠道的本证书查询截图及对应查询网址,同时提供该发证认证机构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机构资质查询截图,截图须证明该认证机构状态有效,具备开展该类服务认证业务的执业能力。 对应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2.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8点30分(**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11月18日08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11-03
本项目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开发区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园11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3-****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七层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513-****8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51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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