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旅社3102.88㎡商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4723.2㎡)公开挂牌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10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9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县****旅社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1 |
**旅社3102.88㎡商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4723.2㎡)转让 |
3102.88/ |
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458号 |
商业用地 |
783.1066 |
200 |
|||||
| 标的情况 |
1、标的为坐落于**县临****旅社,建筑面积4723.2㎡,土地面积3102.88㎡,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458号。 2、标的建筑物房屋建成于1997年,为五层混合结构建筑,所在一层层高为3.9m,二层至五层层高为3.7m。建筑物所在区域内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为简单装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转让标的包含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宗地内现有租户,存在租赁占用情形;另有职工居住于厂房内。本次按现状转让,挂牌阶段无法完成清场搬迁。受让方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受让方负责实施清场搬迁相关协商工作,转让方予以配合,清场搬迁工作推进及完成时限均存在不确定性。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9日 |
||||||||||
| 评估机构 |
**正诚土地房地产****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临国资〔2026〕15 号 |
||||||||||
| 行为批准或 |
****政府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土地交易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充分知晓本资产划拨土地性质、需自行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风险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应交纳保证金20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 3、转让方在受让方签订合同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标的土地过户手续,****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4、资产按现状移交。清场实施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配合完成,租赁清退、厂区宿舍居住人员搬迁、无证建筑物拆除清场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挂牌阶段暂无法精准测算清场费用,清场工作待转让价款足额到位后方启动。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为国有划拨用地、存在对外出租、厂区宿舍居住人员搬迁、场内有无证建筑物等全部现状与风险,自愿评估清场成本。 5、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受让方需补缴土地出让金****682元,最终补缴金额及缴费标准,均以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核定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00。标书代写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1、标的为坐落于**县临****旅社,建筑面积4723.2㎡,土地面积3102.88㎡,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458号。
2、标的建筑物房屋建成于1997年,为五层混合结构建筑,所在一层层高为3.9m,二层至五层层高为3.7m。建筑物所在区域内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为简单装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县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编号:房测QR****1219-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723.2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1.52。根据《****事务中心关于咨询土地用途等相关事项的函》及临自然资函【2026】673号《****规划局关于咨询土地用途等相关事项的复函》,复函载明内容:“鉴于老**控规修编时,该地块未论证相关规划指标,可按现状容积率1.52用于地价评估。” 4、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土地交易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充分知晓本资产划拨土地性质、需自行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风险
1、意向受让方报名应交纳保证金20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 3、转让方在受让方签订合同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标的土地过户手续,****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4、资产按现状移交。清场实施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配合完成,租赁清退、厂区宿舍居住人员搬迁、无证建筑物拆除清场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挂牌阶段暂无法精准测算清场费用,清场工作待转让价款足额到位后方启动。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为国有划拨用地、存在对外出租、厂区宿舍居住人员搬迁、场内有无证建筑物等全部现状与风险,自愿评估清场成本。 5、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受让方需补缴土地出让金****682元,最终补缴金额及缴费标准,均以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核定为准。6、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