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区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项目和美路等10条路电线电缆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区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项目和美路等10条路电线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和美路、环后**路、汇龙街、乘龙路、甲**路、汤云海路、叶店路、**一路、恒景路、露甲山路共10条路所需电线电缆采购制作运输到场及指定地点卸货等,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4、最高限价:不含税价922495.80元,含税价****420.25元,增值税税率13 %。
5、计价依据及报价规定:
(1)本次招标工程按 基准单价 的计价方式报价,综合单价为:报价基准不含税单价J1为投标人根据基准铜价T1进行的不含税报价,结算不含税单价J2按成交铜价T2相对于基准铜价T1每涨跌±1000元/吨调整涨跌1.2%计算,涨跌1000元以内不调价,涨跌超过1000元进行调价,调价方式为:当T2≥T1 J2=J1*[1+(T2-T1)*0.012/1000],当T2<T1 J2=J1*[1+(T2-T1)*0.012/1000];基准铜价T1:109480元/吨为2026年8月31日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n)发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含税13%)”,成交铜价T2: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电线电缆供货计划当日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n)发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含税1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制作运输费用。本次招标的清单量为暂定量,最终工程量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对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认可,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人不予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材料招标工程量清单》。增值税计税办法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投标人按一般计税法报价。
(2)如投标人的供应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以任何形式将投标人的合同内容划分出来给其他单位实施,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能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同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下发的供货计划,供货计划提前 3 天下发。
7、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8月31 日 10 时—2026年9 月 3 日 10 时;
(2)领取地点:******公司(**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283号);
(3)投标人应当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9 月 8 日 10 时前;
(2)递交地点:******公司(**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283号);
10、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2)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信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元娇
电 话:15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