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2026—2027****园区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氯化铝等药剂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一: 项目名称:乙酸钠采购,采购预算:120万元,项目内容:本合同包不含税预算金额(最高控制价):120万元,采购标的:1-1乙酸钠,采购数量(暂估)****000KG,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项目合同含税控制总价(以先到达之日为截止日)。其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二: 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阴离子)等药剂采购,采购预算:167.87万元,项目内容:本合同包不含税预算金额(最高控制价):167.87万元。采购标的:2-1聚丙烯酰胺(阴离子),采购数量(暂估):15000KG;2-2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数量(暂估):20000KG;2-3工业用氢氧化钠(30%),采购数量(暂估):300000KG;2-4聚合氯化铝(10%),采购数量(暂估):****000KG;2-5次氯酸钠(10%),采购数量(暂估):500000KG。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项目合同含税控制总价(以先到达之日为截止日)。其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公正性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合同包二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关于公正性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需包含次氯酸钠溶液及氢氧化钠】。 5.本项目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11-03 17:00:00】到【2026-11-2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一人民币5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50元;
请登录**(http://www.****.com)进行实名获取。获取后如****门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前台领取或联系邮寄(前台电话:0592-****9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11-24 09:00:00】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及地点: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文件,递交至:**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收标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11-24 09:00: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开标厅标书代写
七、其他
1.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2.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100、0592-****902。报名咨询电话:0592-****910。
八、监督部门
******集团****管理部,联系电话:0592-****222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公司大楼
联系人:郑路涛
联系电话:150****401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
联系人:刘芳艳,郑恺
联系电话:0592-****906,059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