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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灵政办〔2013〕175号)规定,****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公顷、万元)
| 宗地编号 | 受让人 | 宗地分摊面积 | 土地用途 | 年限 | 出让价格 |
| **** | **** | 0.00165 | 普通商品住房 | 70年 | 0.1343 |
| 宗地坐落 | **县灵东路甘棠巷13号(计生站)2幢3层6号 | ||||
| 不动产证号 | 桂(2026)**县不动产权第****237号 | ||||
| 备注 | 按灵政办〔2013〕175号规定,该宗地为房改房上市补办协议出让手续 | ||||
二、公示期: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镇驿南路35号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0773-****668 联系人: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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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