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全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商务要求澄清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3.3.2 商务要求” 第 5 项付款进度安排条款1、 进度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第个季度(中标额/4)的40%的服务费,中标向采购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收到发票及全套请款资料审核误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据实情况为预付第个季度(中标额/4)的40%的服务费,预付款在第季度服务费结算时予以抵扣。每季度服务期满中标完成本季度全部维修保养服务作,向采购提交完整的服务记录、验收资料,中标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完成验收审核后,付当季剩余应付服务费(第季度结算时扣减已预付的40%款项)。
2、 进度款付款条件:每季度服务期满,中标完成本季度全部维修保养服务作,向采购提交完整的服务记录、验收资料同时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完成验收审核。采购依据磋商件附件《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外包项考核表》开展季度考核,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据实情况为每个季度付中标额的/4。

更正为:1、进度款付款条件:仅第一季度设置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第一季度基准服务费(中标金额的四分之一)的40%,该预付款在第一季度季度结算时抵扣;每季度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季度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服务记录、验收资料,中标人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完成验收审核后支付。。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预付第一个季度(中标金额的四分之一)的40%的服务费用,预付款在第一季度服务费结算时予以抵扣。每季度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季度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服务记录、验收资料,中标人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完成验收审核后,支付当季剩余应付服务费(第一季度结算时扣减已预付的40%款项)。

2、进度款付款条件:每季度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季度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服务记录、验收资料同时提交等额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完成验收审核。采购人依据磋商文件附件《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外包项目考核表》开展季度考核,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第2、3、4季度:无预付款,季度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当季服务费(季度基准为中标金额的四分之一)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市**区彭溪镇蔡山北路西二段195号

联系方式:028-****3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雅路燕语林森3幢3层2号

联系方式:191****5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402MA6A5KR6X7

电话:191****5697

****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