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公司年产12000套隔离开关底座机构、50000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公司年产12000套隔离开关底座机构、50000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年产12000套隔离开关底座机构、50000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产12000套隔离开关底座机构、50000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市**区小纪镇工业集中区人民路1号
三、建设单位:******公司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小纪镇工业集中区人民路1号,建成后全厂年产12000套隔离开关底座机构、50000件轨道交通零部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酸洗槽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高效的废气收集措施和治理工艺,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1酸洗、助镀废气后经“酸雾喷淋塔(一级酸+一级碱)”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1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1热镀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负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2酸洗、助镀废气经“酸雾喷淋塔(一级酸+一级碱)”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2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酸洗热镀锌车间2热镀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切割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抛丸、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酸洗、助镀、热镀锌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助镀、热镀锌工序、危废暂存库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中相关标准;单位边界颗粒物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单位边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
(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六)以加工车间2、酸洗热镀锌车间2和危废暂存库为边界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酸洗热镀锌车间1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八)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在政府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八、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