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区**街道**村文化礼堂及村卫生室项目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6〕043号
招标人:**区**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
受委托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瞿庆荷、陈晨静、俞子皓 0578-****70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大写:陆佰伍拾柒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935.00)
拟派项目负责人:吴龙飞 证书号:浙133********0710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大写:陆佰伍拾柒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935.00)
拟派项目负责人:徐雪 证书号:浙233********11911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3、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大写:陆佰伍拾柒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935.00)
拟派项目负责人:谢烨烨 证书号:浙233********0507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3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