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村规调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村规调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信息有误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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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合同价款于全部成果完成交付(即验收合格并完成成果汇交签收)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及验收合格证明、成果签收单等资料,采购人按财政支付流程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因成交供应商成果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通过或返工修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成交供应商应无偿修改直至验收合格。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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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支付方式 |
1、提交项目初步成果后(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等额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等额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政府审查核准启用后(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等额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更正事项(三)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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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①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 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总体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形,采购人30日内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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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①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 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形,采购人30日内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
更正事项(三)
采购公告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31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除成交供应商依规缴纳交易佣金外,所有供应商无需缴纳报名费、运营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系统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
更正为:
采购公告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31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除成交供应商依规缴纳交易佣金外,所有供应商无需缴纳报名费、运营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系统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
更正事项(三)
采购公告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0日09 :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应随身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到场(如为被授权代表的,必须同时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便现场核查;标书代写
更正为:
采购公告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1日09 :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至磋商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应随身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到场(如为被授权代表的,必须同时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便现场核查;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四)
采购公告 10.开启
10.1时间:2026年11月 10 日9时30分00秒(**时间);
10.2地点:****开标室(**省**市**区天鸿大厦5楼);标书代写
更正为:
采购公告 10.开启
10.1时间:2026年11月 11 日9时30分00秒(**时间);
10.2地点:**县****服务中心(地址:**县雪峰镇**路490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作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村规调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的澄清、补充和更正,是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内容与采购公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地址:**市**县滨**路749号;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8****6309。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新二路1-2号工行大厦18楼1801;
联系人:小谢;联系电话:059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