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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1-2023年**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市**区符离镇符北村土地0.0955公顷,用途为进场道路、表土堆放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64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6年11月3日-2026年12月3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王莉莉 0557-****569;翟龙0557-****516
联系地址:**省**市**区淮**路219号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