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联系地址:**省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开创大道66****中心2号楼511室,邮编:513042
联系电话:0763—****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委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万洋众创城K区27栋 |
| 环评机构 | **鹏达信****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购入园区已建成5层工业厂房实施生产,年产塑料软管2000万支、铝塑管500万支、塑料瓶500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间的制管、注头、封尾、吹瓶、注塑、烫金产生的NMHC、印刷工序产生VOCs,收集后的有机废气进入一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经****处理厂;喷淋废水定期更换,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冷却水每月更换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合理划分防渗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委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