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达数智园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能达****公司的能达数智园项目改造工程通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开发区出口加工区A区内,中央路东侧、宏兴**侧。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8万m2,包含1—7号楼七个单体建筑。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
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为60天,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正式图纸。注: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中“日历天”默认为“天”)标书代写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过各部门审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业绩规模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面积少的来计取)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8月—2026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九、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违法转包,未按要求及时履约,履约过程中拒不服从合理管理指令,履约质量不到位,不配合或未按照招标(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项目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均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中标人一年及以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标书代写
(6)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8503、199****8758。
十、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 地址 |
**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 电 话 |
0513-****9979 |
电 话 |
0513-****0636 |
| 传 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鸥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10.2反馈渠道
对项目的提问、异议事项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513-****9979;
对项目的投诉、举报、信访事项请向招标人组****小组提出,****小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513-****303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