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香溪路17号南边第3间门面房57㎡五年期房屋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国土-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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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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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路17号南边第3间门面房57㎡五年期房屋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一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香溪路17号南边第3间门面房57㎡五年期房屋出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价(元/年)

58140

保证金(元)

17000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3日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9日 16: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11日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9:00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年)

58140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余老师 白老师 029-****8985;

2、报名咨询:胡老师 张老师 029-****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6年11月5日 15:00(过时不候)地址:**省********香溪路17号;(踏勘时请携带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胡老师091****1573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二、出租房屋信息

出租房屋名称

****香溪路17号南边第3间门面房57㎡五年期房屋出租(第二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标的出租期限:5年;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维护维修及保养等由承租方承担;押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按出租房屋成交价一次性支付出租方30%的年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租赁方;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同时应于每年到期前20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起租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无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教育厅

批准文号(文件名)

陕教函〔2026〕206号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出租方承诺

本次出租房屋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租赁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租赁

否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按年支付/5个工作日内

租赁方资格条件

租赁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租赁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租赁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意向租赁方按招租条件要求,通****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后,按照交****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查询到账后获得竞价资格。

特别提示:竞价保证金到****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支付)。

第三条 本次房屋出租以房屋现状为准(设施设备及装修除外),意向租赁方应充分重视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租赁方须实地查看出租房屋,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出租房屋已充分了解,对房屋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出租房屋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价款等,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租赁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押金至****指定账户,并一次性****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同时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三十日内向 ****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押金等,视为租赁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承租方改造与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改造上下水、电、通讯、消防设备等需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装修改造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的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沿街门面房无天然气,不可以做明火餐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彩票专营场所及****商铺。

4、不得经营校外培训机构、补习机构,和与学校主责主业、后勤保障等无关的经营业态。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用途,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群租、分租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不得联营牟利,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要求。

5、承租方须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管理。

6、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第六条 代理服务费用:项目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5年成交租金总金额的3%向****支付服务佣金。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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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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