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城改﹒玉湖云境大区亲子游乐设施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改﹒玉湖云境大区亲子游乐设施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询比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中标人须在提交应付金额的增税专用发票同时****银行****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按时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除外);③待结算审核完成且结算结果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按结算价全部开具剩余全额未付金额(包含质保金)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工程造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且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如验收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全部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从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关于上述情况:结****设备行业通行交易模式,我方认为该付款节点设置与行业生产、供货节奏不匹配,申请招标人予以调整优化。
本项目为户外无动力游乐设备,项目资金投入集中在前期原材料采购、工厂生产加工环节,前期垫资体量较大:
(一)招标文件约定30%预付款,同时要求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双重占用企业授信与流动资金,大幅抬高供应商前期资金成本;
(二)付款节点设置滞后:设备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已经产生绝大部分原材料及制造成本,但无对应付款节点,款项需等到现场安装调试、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才能付至90%,资金回笼周期过长;
****设备行业普遍采用:30%定金、60%发货款、7%安装完成验收款、3%质保金的付款模式,该模式贴合设备生产、出厂、安装的成本投入节奏。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采购人结****设备行业特性,调整付款节点,参考行业常规方案设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定金;设备工厂生产完毕、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50%发货款(可来厂里验货确保没问题在发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17%验收款;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付款方式、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1.付款方式和第五章 合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4 结清款——双方关于付款方式的特别约定,上述有关付款方式的内容修改如下: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中标人须在提交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银行****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货物到场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
3.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除外,中标人需全部开具剩余全额未付金额(包含质保金)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且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如验收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全部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从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备注:①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按照经招标人书面审核确认的费用开具等额且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并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连同发票一并提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流程以转账形式支付该进度款;若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财务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视为违约,并无需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招标人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等原因,支付可能会有所延迟,中标人对此理解并接受。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若中标人不能提供相应税率发票,则税差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并补足。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2.我司参与本项目询比,游乐设施由制造商生产,制造商授权我司使用其产品及相关证书、业绩参与本次询比。若中标,由我司负责合同签订、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请问:上述情形是否予以认可制造商的产品、证书、业绩能否作为我司投标材料使用
回复:本项目可以使用制造商生产的产品。询比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相关证书和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得使用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和业绩替代,具体要求依据询比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59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80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055、****3831
2026年11月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