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根据****建设局2026年第二轮住建领域第三方****工作部署,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规范标准及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城管局)对7个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合同履约不到位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置对象基本信息
****政府小区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5MA5U5YE51T)
(二)**市**县危旧周转房改造项目
单位名称:**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17939)
(三)陇巴◆琅喜霞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95MA6T5JQK6H)
监理单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6MA27WJQ758)
(四)**县**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923862U)
(******局****派出所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喷焰宝****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95MA6T6J2L1G)
监理单位:**仰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2W1K3L1D)
****分行**安绕营业所迁址**项目
单位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7MA5U8K5A2E)
监理单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53432M)
二、违规事实认定
经第三方巡查、现场核查确认,上述7个项目共计排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06条,其中重**全隐患22条,一般安全隐患72条,质量问题12条;县住建局对4个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3个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各参建单位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分类如下:
1.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 **省****公司安全员脱岗;****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脱岗;******公司技术负责人脱岗;**喷焰宝****公司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脱岗,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公司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脱岗。
2. 危大工程管控不严: ****集团有限公司支模架与脚手架相连、电梯井防护缺失、卸料平台搭设违规、吊篮安装使用不满足规范;**喷焰宝****公司电工无证上岗,高压线下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公司外脚手架搭设存在坍塌风险、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缺失: ****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厨房违规住人,扬尘治理落实不力;**喷焰宝****公司施工现场大门、冲洗、排水设施缺失,生活区违规搭设工棚;******公司现场大门、冲洗设施缺失,临边**防护不到位。
4. 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混乱: ******公司、**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施工方案编审、报审不规范,安全教育、安全日志、技术交底等资料存在错误、造假摘抄等问题;**喷焰宝****公司方案预案未报审,全套安全管理资料缺失,监理资料严重缺失;方案、安全交底、班前教育资料缺失造假;**仰望****公司监理通知单未闭环,监理资料编审错误。
5. 工程质量管控不达标: ****集团存在野蛮打凿墙体、墙体通缝砌块排布混乱质量缺陷;******公司预制管口破损露筋,管材未检先用,检验批记录与现场不符;**喷焰宝****公司进场材料未检先用,地基承载力未检测即开展下道工序;******公司墙体砌筑、拉结筋、马牙槎施工不规范,砌块材料未检先用,现场违规自拌砂浆混凝土。
三、处置依据及处理决定
(一)处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项目施工合同以及《**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现场核查隐患事实作出处置。
(二)处理决定
1. 对******公司****政府小区改造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3000元。
2. 对**省****公司(**市**县危旧周转房改造项目) ,按合同履约处罚违约金10000元,扣除安全员个人信用分3分。
3. 对****集团有限公司(陇巴◆琅喜霞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3000元,扣除相关个人信用分3分。
4. ****集团有限公司(陇巴◆琅喜霞建设项目)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处以罚款3000元。
5. 对******公司(**县**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按合同履约处罚违约金13000元,累计扣除相关个人信用分18分。
6. 对**喷焰宝****公司******局****派出所建设项目) :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3000元,累计扣除相关个人信用分6分。
7. 对**仰望****公司******局****派出所建设项目)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处以罚款3000元。
8. 对******公司****分行**安绕营业所迁址**项目) :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3000元,累计扣除相关个人信用分6分。
9. 对******公司****分行**安绕营业所迁址**项目)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处以罚款3000元。
四、工作要求
被通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汲取问题教训,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配齐配强项目管理班子,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要求,规范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教育、现场防护、材料检测验收等各环节管理。
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案为鉴,立即开展项目自查自纠,聚焦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危大工程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工程资料管理,筑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防线。
****城管局)将持续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隐患屡改屡犯的企业,将依法采取停工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持续维护我县建筑市场平稳有序。
欢迎社会各界对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9****2328
****建设局****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