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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和《关于评选 2026 年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通知》以及《****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二师院行发〔2025〕63号)文件要求,****开展****学年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我院****学年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优秀集体与优秀个人名单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27-****4682
投诉邮箱:****@qq.com
附件: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最终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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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