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年产蒸饭柜1.2万台、PCB板200万件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由于厂房合同到期,****拟从“**市东凤镇穗成村东阜三路289号三楼之二”搬迁至“**市东凤镇和泰村同吉路168号2栋三楼之三”(东经:113°16′19.475",北纬:22°42′18.278")。搬迁后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租赁一栋6层混凝土结构工业厂房的第3层的一卡作为经营场所,其他楼****公司,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制造和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和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制造、批发和零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和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和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蒸饭柜1.2万台、PCB板200万件。
为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拟报批的《****年产蒸饭柜1.2万台、PCB板200万件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附件1)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蒸饭柜1.2万台、PCB板200万件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联系电话:189****86111
(4)建设地点:**市东凤镇和泰村同吉路168号2栋三楼之三
邮箱:****@qq.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