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年产水性建筑涂料280吨**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水性建筑涂料28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
**市****公司拟建于**市三乡**东村工业区**路1号B栋一楼H区(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2°20′14.559″;东经113°25′58.876″),项目用地面积为7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性建筑涂料的生产,年产水性建筑涂料28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1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投料、搅拌、对色、分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需实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司
公司地址:**市三乡**东村工业区**路1号B栋一楼H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