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东十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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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3

项目名称 樟木头镇东十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樟木头镇南起金河工业大道,****园区****园区红线交界处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98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吴庆锋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0769****3005
项目投资(万元) 349.93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为**规划道路,南起金河工业大道,****园区****园区红线交界处,道路全长约203米,占地面积约为2983平方米,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及地方大气管控要求采取裸土覆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烟气净化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排放至区域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及地方相关管控要求采取化粪池 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后通过规范化排水管渠排放至就近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及项目所在地水生态管控要求采取多级沉砂 隔油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规范化排水渠排放至附近地表沟渠
固废 环保措施: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及地方固废管控要求,采取分类收集、分区暂存、规范转运措施后,通过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合规处置场所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及地方噪声管控要求,采取低噪设备、减振、限时施工措施后,通过自然衰减排放至区域声环境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落实表土剥离回用;边坡生态防护,配套截排水、沉沙设施;弃渣定点堆放;施工废水沉淀回用,油料区防渗;裸土覆盖、洒水抑尘;固废分类,危废规范处置;缩小临时占地,完工后土地复垦、选用本土植物复绿,加强现场生态巡查与应急管理
承诺:**** 吴庆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庆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20000014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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