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拟对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湛江-坡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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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11-03 18:44:19

****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体育馆主场馆C****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0759-****8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村委会陈基山村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本****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规模5000立方米/天。工程内容含地基处理、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厂区道路、厂区绿化、进出厂管道等内容。服务范围主要为龙头镇镇区。主要接收、处理龙头镇镇区生活污水,不接收工业废水。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括污水纳污管网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635.01万元,环保投资4635.01万元。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以及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废气。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维护净化设备,减少废气影响。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污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沉沙池,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期间场地洒水抑尘环节。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抽粪车抽运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是运输车辆噪声、机械噪声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废金属、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用于场地回填、铺路或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不随意堆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以氨和硫化氢为主的恶臭污染物,对格栅井、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池等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集气收集,配套除臭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正常运行过程自身****处理厂产生的尾水,自身排放的废(污****处理厂的日排放量中,尾水达标后通过现有入河排污口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污泥、化验室及在线监测仪器废液、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清理,交由****公司处理。污泥须经稳定化处理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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