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精神病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精神卫生中心楼项目 施工总承包03号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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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I130********508****1001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6-10-22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医院)****
2026-10-22 08:30 2026-11-16 09:00
********医院****中心楼项目 施工总承包03号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医院****中心楼项目 施工总承包


********医院****中心楼项目

施工总承包03号澄清公告

关于“********医院****中心楼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的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号:1.3.2,条款名称:工期要求,对应的编列内容现修改为:

计划工期: 670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9 月 30 日

2、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标书代写

2026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号:1.10.2,条款名称: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对应的编列内容中的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3.1 工期要求中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现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 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9 月 30 日

5、招标文件中的类似项目(或类似业绩或项目业绩)中要求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统一修改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二、工程量清单部分

1、卫生洁具暂估价为材料暂估价,不含安装费。

2、电梯暂估价为综合单价暂估价,包含清单项目特征列明的全部费用。

以上两项工程量清单澄清内容,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再修改,投标人报价时也无需修改,报价时按本澄清内容考虑即可。

现已上传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jyzx/)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按澄清后的内容制作投标文件,澄清内容以**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jyzx/)自行下载为准。本澄请公告之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校验码
信息发布承诺函;.zip zip j+9lwLnAexMKXHYPtx43nbMKyyA=
招标文件;.zip zip UyxLjeblC50lrVDY+htnfS/yJTw=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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