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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采购代理服务
需求描述:1.协助梳理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明确资质、注册证、技术参数等,负责答疑、澄清; 3.在指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 4.组织开评标现场工作,负责专家抽取、管理及记录; 5.编制评标报告,协助处理询问、质疑、投诉; 6.全套采购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7.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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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