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公司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概况:2026****公司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一:中车12米,合计267台车;
标段二:中车10.5米,合计137台车;
标段三:中通11米,合计100台车;中通8.5米,合计25台车;
标段四:比亚迪,合计400台车。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货,30个工作日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出厂日期到供货日期不得超过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纳税人资格,合法经营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灭火装置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注:(1)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同品牌只允许唯一品牌参与本次投标(2)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有为所投产品购买的第三方产品质量责任险,所投产品须投保保险,保险赔偿:每起赔偿不低于50万元,且每年最高赔偿不低于200万;(质保期内须每年提供);
3.7、有所投产品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认证;
3.8、有所投产品的干粉灭火剂的型式检验报告;
3.9、****管理部****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3.10、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ISO45001、ISO14001;
3.11、生产企业须具有IATF16949(关于车辆固定灭火系统的设计和生产或涉及公交车辆灭火装置);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将针对本项目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同时联系176****2318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开标地点):**省**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纸质方式提出
6.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先生
6.3电话:0351-****036
6.4接收异议的地址:**市**西街55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 系 人:赵超丰
联系电话:176****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