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能源〔2022〕1269号
****委员会,****公司:
《****委员会关于审查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发改请〔2022〕554号)和《****公司关于审批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2〕4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及《****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相关规定,根据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现将**州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州8县(市)**及改造10千伏线路1254.50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530.4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74台,容量56.8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估算53116.2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0623.2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2493.02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市
**及改造10千伏线路48.90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19.4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2台,容量1.6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3010.7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53.6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10.76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二)**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156.61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42.4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9台,容量7.95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6321.5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264.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057.21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三)**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194.24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90.4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80台,容量14.80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6102.09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220.4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881.67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四)**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51.06千米;**柱上开关0台;**及改造低压线路65.2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7台,容量4.40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2808.3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61.6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246.7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五)富**
**及改造10千伏线路139.19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12.9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3台,容量1.25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4540.8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08.1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632.66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六)**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1.36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102.3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63台,容量7.60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6620.9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324.1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296.75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七)**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170.95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90.0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1台,容量6.25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8285.9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657.1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628.77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八)**坡县
**及改造10千伏线路392.19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103.5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9台,容量12.95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14673.1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934.6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738.5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三、****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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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