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医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我院拟对电子票据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医院电子票据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1月至2029年10月),维护服务费1.2万元/年,费用一年结算一次,预算总额3.6万元。
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建设,承担医院医疗收费票据开具、交付、查验、报销入账等业务,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及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对接。该系统现行维护服务于2026年10月31日到期,为保障系****医院票据业务正常开展,我院拟继续采购该系统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响应与处理、系统升级与优化、平台对接保障、数据安全保障、操作培训与技术咨询等。
(一) 2018年9月,****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明确以全省大****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须与全省统一系统及平台对接,具有唯一性。
(二)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单一来****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并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医院现行系统核****公司持有,其他供应商无法合法、有效提供本系统维护服务,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 本项目系原系统维护服务到期后的延续采购,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医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县**镇高新大道5号
自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4927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路2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