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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中学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 ****于2026年9月28日主持召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1月5日。
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致电指导指正,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31****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