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托养服务质量,增强残疾人生活品质,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接2027年度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1、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一年以上且最近1-2年运行良好,具备承担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
2、有专职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有相应服务资质人员,当年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能够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且通过房屋和消防等安全验收,具有服务资料管理、资金管理办法、跟踪随访记录、服务过程监督、服务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服务工作内容
通过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方式,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以及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务。
三、资金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4000元。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3、机构简介;
4、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
5、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办公场所、设施安全、消防等相关印证资料;
7、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
8、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
10、承担2026年项目实施任务的机构,需提供不少于10份的本年度个人服务资料。
五、服务机构确定
按照 县级认定、市级备案、评估考核、择优去劣 的原则确定托养服务机构,实施准入目录制规范管理。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要求任务按时完成、服务质量高、档案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机构优先纳入机构管理目录。没有列入服务目录制的机构,不能承担托养服务工作任务。
望符合以上准入标准且有承担托养服务项目意愿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于2026年11月16****残联康复教育就业股(304)咨询报名。咨询电话:13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