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环****管理处 | 发文日期 | 2026-11-04 |
| 名 称 | ****生态环境厅关于沙颍河“通港达园”延展工程(贾鲁河复航工程**至许开交界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文 号 | 豫环审〔2026〕35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生态环境厅关于沙颍河“通港达园”延展工程(贾鲁河复航工程**至许开交界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MAEN50BR17)上****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完成的《沙颍河“通港达园”延展工程(贾鲁河复航工程**至许开交界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在10个工作日内,****环境局、****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四)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措施。工程穿越****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贾鲁河省级湿地公园。施工阶段优化工程布置、规范施工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避让禁建区域,落实保护地专题评价及主管部门批复要求,在许可范围施工,足额落实生态保护资金。精准划定施工边界,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扰动面积,同步开展野生动植物观测保护;湿地公园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场等临时设施,完工后及时生态修复。两座船闸配套生态泄流及流量监测设施,优化调度,枯水期按需补水,保障生态流量,维持贾鲁河生态水文稳定。按环评报告书水土保持要求,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植物措施协同恢复。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满足保护地专题报告各项管控要求。
2.规范推进**摆渡口地表****监测站恢复(迁建)工作。工程完工后,结合河道疏浚整形、河流水动力恢复条件,优先实施**摆渡口监测断面原位修复治理,通过河床规整、岸坡生态修复、流场优化、淤积清除等措施,恢复断面原有水文形态、水深流速分布及水体交换条件,确保修复后断面水域代表性、水力条件符合地表水监测相关规范要求。经技术论证,原位断面确无法满足监测规范性、代表性要求的,按照就近、可比、同源原则实施断面就近迁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编制《贾鲁河**摆渡口地表****监测站恢复(迁建)专项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断面治理修复、取水系统重建、监测设备恢复、站房及配套设施修缮、系统集成调试、比对监测、试运行、联网验收等工作内容。将**摆渡口断面施工期保护、应急监测、断面恢复(迁建)、自动站重建、比对核验、平台联网等相关费用纳入项目环保投资,保障区域水环境管理及国家地表水考核工作不受工程建设干扰。
(五)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41/T 1582-2018)、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落实工地封闭围挡、物料覆盖、喷淋抑尘、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散料密闭运输、拆除湿法作业等扬尘防控措施;混凝土拌合站配套袋式除尘设施,焊接烟尘配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清淤淤泥土方及时外运专用弃土场堆放,堆存期间喷洒植物除臭剂,堆存区域及时植被恢复;施工船舶、工程机械尽量采用新能源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强化运维管理;施工营地餐饮油烟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施工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施工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建立船机排气常态化监督监测机制,单机功率大于130kW的船舶配套除尘效率不低于80%的单机除尘器,按规范开展船舶排气年度检测;水上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浓度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限值。严格靠港船舶燃油管理,船舶须使用合格燃油,禁止使用超标燃油,减少废气排放,鼓励应用新能源船舶;船舶废气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表2船机排气污染物第二阶段排放限值。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无需总量替代来源。
2. 废水。施工期,涉水工程优先安排在枯水期实施;清淤、船闸拆除等涉水作业布设防污屏、采取围堰施工工艺,降低涉水施工扰动与污染扩散风险;施工机械、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及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混凝土拌合站废水经沉淀处理,施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绿化,不外排。施工船舶油污水密闭收集暂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营运期,船舶产生废水全部贮存在船舶自备收集容器内,船舶靠港后由码头、水上服务区配套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统一接收处置,船舶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高集枢纽管理区、闫岗枢纽管理区、水上服务区、思都岗观测站分别设置1****处理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 噪声。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和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目标,车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加强船舶管理,在临近敏感点处设置限速、禁鸣警示标志;合理设置航标位置,在弯道、渡口附近提前降速,减少鸣笛次数;船闸枢纽、水上服务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工程疏浚底泥、清淤土方、弃土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弃渣送至合规弃土场处置,严格落实弃土场水土保持、防渗、截排水、覆盖抑尘、生态修复措施;严禁向贾鲁河、湿地公园及河道滩地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工程废料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资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转运至合规消纳场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设置密闭收集设施,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船舶产生船舶垃圾密闭收集上岸,纳入岸上生活垃圾接收体系处置,严禁船舶垃圾直接入河。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含油废物)单独密闭存放于专用危废暂存间,分区标识、防渗防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生活废弃物、船舶维修产生废油等固废,全部在船上密闭暂存,****服务区、码头配套污染物接收设施接收,分类处置;服务区生活垃圾密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加强常态化管理,建立固废管理台账,记录产生、转运、接收、处置全流程信息。
(六)防范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原则,强化本项目涉水工程环境风险源头管控,重点防范船舶溢油、危险品泄漏、施工污染物入河等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工程阻隔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建立**、**跨市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污染贾鲁河水环境。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6年11月3日
主办:环****管理处 督办:环****管理处
抄送:****环境局、****环境局。
**** 2026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