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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103MAEDCPME2L | 建设单位法人:邱利顺 |
| 邱利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枫溪区 |
| **市**区枫溪镇长美一村塘边顶片工业支路二横1号厂房 |
|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枫溪镇长美一村塘边顶片工业支路二横1号厂房 |
| 经度:116.575920 纬度: 23.6663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2 |
| 潮环安建〔2025〕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
| MAEDCPME-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汇诚****公司 |
| MA5526L0-1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MAC1QG54-X | 竣工时间:2026-04-30 |
| 2026-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31 |
| 2026-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csthj.com/index.php?m=news a=details content_id=24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工程从事铁制品的喷粉加工,年加工3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从事铁制品的喷粉加工,年加工300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待加工工件-喷砂-人工挂件-除油-水洗1-磷化-水洗2-烘干-喷粉-喷粉固化-人工下挂-交付委托方 | 实际建设情况:待加工工件-喷砂-人工挂件-除油-水洗1-磷化-水洗2-烘干-喷粉-喷粉固化-人工下挂-交付委托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1、项目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自动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2、磷化工序由于磷化剂中低浓度的磷酸溶液产生的磷酸雾几乎可忽略,经大气稀释后在厂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喷粉密闭间直连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4、项目烘干炉和喷粉固化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各自经自身配套的“低氮燃烧”处理后汇至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5、项目喷粉固化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直连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 二、废水 本项目拟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一沉池+二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好氧池+三沉池+MBR膜池+过滤罐”,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和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排向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拟对各类主要噪声源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一层南侧,单层彩钢板结构,占地及建筑面积约为10m2,拟按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设置及管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一层南侧,单层彩钢板结构,占地及建筑面积为20m2,拟按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设置及管理。 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用塑料袋收集后放置于生活垃圾桶中,每天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厂内不设固定的生活垃圾暂存场所。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1、项目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自动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2、磷化工序由于磷化剂中低浓度的磷酸溶液产生的磷酸雾几乎可忽略,经大气稀释后在厂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喷粉密闭间直连管道收集后经“干式滤筒”处理,最终由18m高排气筒DA001外排。4、烘干炉和喷粉固化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身配套的“低氮燃烧”处理后与喷粉固化炉的有机废气一起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并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
| 1、关于喷粉废气处理设施变动的说明 (1)排气筒高度增加能让污染物扩散得更开、地面浓度更低,从而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布袋除尘器及干式滤筒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对于本项目而言,干式滤筒处理效果优于布袋除尘器,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不构成重大变动。 2、关于燃烧废气及喷粉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变动说明。 (1)新增“两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量; (2)减少排气筒数量,同时不新增废气污染物及排放量,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运走处置; (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m)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综上,本次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384 | 0 | 0 | 0 | 0 | 0.384 | 0 | |
| 0.125 | 0 | 0 | 0 | 0 | 0.125 | 0 | |
| 0.014 | 0 | 0 | 0 | 0 | 0.014 | 0 | |
| 0.0008 | 0 | 0 | 0 | 0 | 0.00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206.08 | 0 | 0 | 0 | 0 | 2206.08 | 0 | / |
| 0.012 | 0 | 0.024 | 0 | 0 | 0.012 | 0 | / |
| 0.051 | 0 | 0.18 | 0 | 0 | 0.051 | 0 | / |
| 0.732 | 0 | 2.231 | 0 | 0 | 0.732 | 0 | / |
| 0.058 | 0 | 1.16 | 0 | 0 | 0.058 | 0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1的非珠三角地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pH6~9)****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 | 本项目建设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一沉池+二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好氧池+三沉池+MBR膜池+过滤罐”,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向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1 | 喷粉废气处理设施 | 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喷粉密闭间直连管道收集后经“干式滤筒”处理,最终由18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 2 | 喷砂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项目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自动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 3 | 燃料废气及固化废气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m)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 烘干炉和喷粉固化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身配套的“低氮燃烧”处理后与喷粉固化炉的有机废气一起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并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 4 | 恶臭处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 | 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味经日常巡视发现有臭味时及时喷洒投放除臭剂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1 | 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要求 | 对各类主要噪声源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 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75号))的要求。 |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有废磷化剂桶、表面前处理过程各池底部定期清理沉渣、污泥及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材料、次品、废滤芯、废布袋、废金刚砂及喷砂过程收集的粉尘。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蔡树秋负责统一转运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运走处置。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用袋子打包,每日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实现日产日清。 |
| 1 | 制订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并强化落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后续生产过程中将加强对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定时巡检。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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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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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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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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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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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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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