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配方颗粒药房调配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内容
为推进中药服务的智能化、标准化、现代化,****医院药学服务能力,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药房顺利运行和临床用药质量,拟采购建设配方颗粒药房调配服务平台,运营费用由平台建设方与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协商确定,入库金额约400万元,服务期: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存在严重失信;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
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5日08时3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一个文档(封面注明“****配方颗粒药房调配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资料”字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到****@126.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
(1)营业执照;
(2)获取磋商文件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柳青街道**路柳青公馆西座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时间)
磋商地点:柳青公馆西座7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s://www./)、**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智慧管理平台(https://zb.****.cn/zhglym/web/login.html)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北城新区温凉河路286号
联系电话:0539-****2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柳青街道**路柳青公馆西座7楼
联系人:王善伟 联系电话:132****0301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