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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8MAEDW66C18 | 建设单位法人:王海波 |
| 杨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宁西街**北路34号D栋 |
| 汽车铝合金关键承力件轻量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宁西街**北路34号D栋 |
| 经度:113.629290 纬度: 23.1746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2 |
| 穗环管影(增)〔2025〕1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8MAEDW66C18001U |
| 2026-03-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8MAEDW66C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101MA5ATGAK4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84fSE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汽车铝合金关键承力件轻量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宁西街**北路34号D栋,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支架、发动机挡板、发动机隔垫的生产,预计年产汽车发动机支架130万件、发动机挡板30万件、发动机隔垫30万件。项目占地面积3171.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171.78平方米,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288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铝合金关键承力件轻量化建设项目位于**市**区宁西街**北路34号D栋,建设单位为****,通过内设压铸岛、保温炉、四柱液压切边机、直读光谱仪、行车、抛丸清理机、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一批,以铝液、脱模剂、机油、切削液、模具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生产发动机支架130万件、发动机挡板30万件、发动机隔垫30万件。 项目员工定员50人,年工作288天,每天2班,每班12小时。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作了以下调整: (1)较原环评设计数量,项目减少1 台450T压铸岛、1台650T 压铸岛、2 台1t保温炉、2台四柱液压切边机、8****中心及 1台清理平台。本次设备数量调整仅为优化生产配置,未改变生产工艺及生产产能。 (2)冷却塔用水方式进行了调整:原环评设计为 “补充新鲜用水,定期外排冷却塔排水”,实际调整为 “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冷却塔排水”,即冷却塔排水全部回收循环利用,不再向外排放,有效减少了废水排放量。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余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压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 1)压铸、冷却脱模:将外购的铝水倒入压铸岛配套保温炉内(保温炉采用电能保温,温度保持在600℃左右),通过设备自带的机械手臂自动将铝水舀入压铸岛内已使用脱模剂的模具中,模具内的原料在重力和热能的作用下,逐渐均匀的涂布、熔融粘附于模腔的整个表面上,同时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型,定型至所需要的形状后,将压铸件从模具中脱出,此过程中会产生脱模废气(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压铸废气(颗粒物)、脱模废水、废脱模剂包装桶、设备噪声、铝灰渣; 2)切边:利用切边机切除压铸工件多余的浇口,浇口较薄,使用切刀裁切去除,裁切出的浇口呈块状,该过程不涉及打磨,基本无粉尘产生,此过程中会少量废边角料和设备噪声; 3)打磨清理:利用抛光打磨机对工件表面进行局部抛光,设备于打磨作业区域下方设置自带水幕除尘系统,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于惯性引导穿过或冲击水幕产生碰撞,颗粒物被捕获截留,从而达到除尘效果。经此过程中会少量打磨清理废气(金属颗粒物)、水幕除尘废水和设备噪声; 4)抛丸:将工件放入抛丸机,关闭操作门,抛丸机以抛丸砂作为介质,对金属工件表面进行抛光打磨处理,抛丸设备密闭作业,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项目抛丸机选用的钢丸硬度高,基本不产生损耗,无需定期更换钢丸。此过程会产生抛丸废气(金属颗粒物)和设备噪声。 5)抽检:人工对抛光后的工件进行抽检,该工序可能产生部分残次品; 6)机械加工:利用加工设备按照要求对工件进行钻孔、攻牙等机械加工,过程需添加切削液进行降温,此过程产生湿法加工废气(有机废气)、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和设备噪声; 7)清洗:将工件放入注入自来水的超声波清洗池内进行清洗(不添加清洗剂),超声波清洗机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超声波清洗水。超声波清洗机通过设备内部的换能器将将高频电能转化为相同频率的高频机械振动,这些高频振动通过清洗机的槽壁传递到清洗水中,在液体中形成密集的、向前传播的声波。这些声波可以瞬间击穿和撕裂粘附在工件表面的切削液,并将其分散到清洗水中,从而剥离工件表面。此过程会产生超声波清洗废水和设备噪声; 8)组装:将清洗后的工件进行组装; 9)抽检入库:组装好的工件进行抽检,合格后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压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 (1)压铸、冷却脱模:将外购的铝水倒入压铸岛配套保温炉内(保温炉采用电能保温,温度保持在600℃左右),通过设备自带的机械手臂自动将铝水舀入压铸岛内已使用脱模剂的模具中,模具内的原料在重力和热能的作用下,逐渐均匀的涂布、熔融粘附于模腔的整个表面上,同时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型,定型至所需要的形状后,将压铸件从模具中脱出,此过程中会产生脱模废气(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压铸废气(颗粒物)、脱模废水、废脱模剂包装桶、设备噪声、铝灰渣; (2)切边:压铸成型后的工件转入切边工序,采用液压切边机切除压铸件多余的浇口;本工序待切除的浇口较薄,通过切刀精准裁切去除,裁切产生的浇口为块状,工序全程无打磨作业,无粉尘产生。 (3)打磨清理:切边后的工件转入打磨清理工序,采用抛光打磨机对工件表面进行精细化抛光处理;打磨设备配套自带水幕除尘系统,,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随气流惯性冲击水幕,经液滴碰撞、捕集截留后去除,实现除尘净化效果。 (4)抛丸:打磨后的工件转入抛丸工序,采用密闭式抛丸机对工件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将工件放入抛丸机密闭仓体后关闭仓门,设备以高硬度钢丸为抛丸介质。抛丸设备全程密闭作业,配套自带旋风除尘 + 布袋除尘二级净化设施处理抛丸废气。本项目选用高硬度钢丸,不产生损耗,无需定期更换。 (5)抽检:抛丸后的工件进行人工抽检,剔除残次品,合格工件转入下一工序。 (6)机械加工:利用加工设备按照要求对工件进行钻孔、攻牙等机械加工,过程需添加切削液进行降温,此过程产生湿法加工废气(有机废气)、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和设备噪声。 (7)清洗:将工件放入注入自来水的超声波清洗池内进行清洗(不添加清洗剂),超声波清洗机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超声波清洗水。超声波清洗机通过设备内部的换能器将将高频电能转化为相同频率的高频机械振动,这些高频振动通过清洗机的槽壁传递到清洗水中,在液体中形成密集的、向前传播的声波。这些声波可以瞬间击穿和撕裂粘附在工件表面的切削液,并将其分散到清洗水中,从而剥离工件表面。此过程会产生超声波清洗废水和设备噪声; (8)组装:清洗洁净后的工件,根据产品装配要求,进行配套配件组装作业。 (9)抽检入库:组装完成的成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后入库储存。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 废气:压铸废气、脱模废气、打磨清理废气、抛丸废气、湿法加工废气; 废水:脱模废水、水幕除尘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喷淋废水; 噪声: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残次品、治理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铝灰渣、废脱模剂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水污泥、喷淋废水、喷淋塔废渣、废活性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水幕除尘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锡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三)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182吨/年(有组织0.059吨/年,无组织0.123吨/年);化学需氧量0.1899吨/年,氨氮0.0237吨/年。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挥发性有机物0.364吨/年,在“十四五”减排量中预支;化学需氧量0.3798吨/年,氨氮0.0474吨/年,来源于**增****公司。 (七)国家或地方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水幕除尘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WS-26007-1),****处理厂处理。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WS-26007-2),****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等工序废气集中收集,经过“喷淋(自带除雾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26007); 项目打磨清理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幕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式加工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恶臭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同时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残次品、治理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已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铝灰渣、废脱模剂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水污泥、喷淋废水、喷淋塔废渣、废活性炭等委托有相应危****公司收运处理处置。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作了以下调整: (1)较原环评设计数量,项目减少1 台450T压铸岛、1台650T 压铸岛、2 台1t保温炉、2台四柱液压切边机、8****中心及 1台清理平台。本次设备数量调整仅为优化生产配置,未改变生产工艺及生产产能。 (2)冷却塔用水方式进行了调整:原环评设计为 “补充新鲜用水,定期外排冷却塔排水”,实际调整为 “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冷却塔排水”,即冷却塔排水全部回收循环利用,不再向外排放,有效减少了废水排放量。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余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45 | 0.1899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0237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 | 0.059 | 0 | 0 | 0.05 | 0.05 | / |
| 1 | WS-26007-1 |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编号:WS-26007-1)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 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水幕除尘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WS-26007-1),****处理厂处理。 | 检测2天,每天4次 | |
| 2 | WS-26007-2 |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排放口编号:WS-26007-2)排放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WS-26007-2),****处理厂处理。 | 检测2天,每天4次 |
| 1 | FQ-26007 | 压铸脱模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口编号:FQ-26007)外排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外排的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其他生产工艺或设备、设施”排放限值;外排的锡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外排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压铸、脱模等工序废气集中收集,经过“喷淋(自带除雾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26007); | 检测2天,每天3次(其中臭气浓度检测2天,每天4次) | |
| 2 | 厂界、厂区内无组织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厂区内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厂区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 A.1 无组织排放限值。 | 项目打磨清理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幕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式加工废气和未被收集的恶臭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 检测2天,每天3次(其中臭气浓度检测2天,每天4次) |
| 1 | 厂界四周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同时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检测2天,每天2次 |
| 1 | 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残次品、治理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已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铝灰渣、废脱模剂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水污泥、喷淋废水、喷淋塔废渣、废活性炭等委托有相应危****公司收运处理处置。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①原料暂存区域、危废暂存仓泄漏防范措施 项目内危险物质原料均储存于原料暂存区,其中液态危险物质原料全部采用桶装或储罐密封保存,避免直接与地面接触,从源头减少泄漏隐患。原料暂存区已全面落实地面硬底化处理,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危险物质的入库量、出库量、储存时间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的安全状态,重点排查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泄漏、老化等情况,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危险物质原料的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确保原料不会泄漏至地表水,保障周边水环境安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存放于危废暂存仓。危废暂存仓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防腐、防渗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划分专属贮存区域,实现分类存放、规范管理。仓内废液储存区域专门设置泄漏收集沟、收集池,形成封闭防护体系。若发生废液泄漏,可有效将泄漏液控制在限定范围内,防止其扩散至外环境,切实降低泄漏风险。 ②废气、废水事故防范措施 为杜绝废气、废水事故性排放,项目制定了严格的设备巡检及应急处置制度。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对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抽风机等关键设备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排查设备故障。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巡视,密切关注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若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处理效果不达标等不良状况,立即停止相关处理设施系统运行,同步停止车间相关生产作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待设备维修正常、处理效果达标后,方可恢复车间生产及处理设施运行,从流程上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废水乱排现象。 后续需要加强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本项目产生有危险废物,目前建设单位暂未编制应急预案,需编制应急预案报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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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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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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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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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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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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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