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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对文溪项目、政永项目、上浦项目、**A1项目、**A6项目钢绞线集中采购(采购编号:****号)变更通知如下:
一、对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
1.采购文件删除“文溪项目”、“政永项目”及涉及的所有采购需求;
2.业绩要求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过2项钢绞线的供货业绩,且每项钢绞线供应数量在1000吨(含)以上;加急标书代写
3.《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释1修改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有具体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按具体要求在本表后附(1)合同协议书(2)足额发票或足额结算单等扫描件,用以证明供货完成且满足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1)和(2)两项材料;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响应最高限价修改为:****6657元(含13%增值税)。
5.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已缴纳原金额保证金视为满足更正后保证金要求,差额待后续统一退还;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原采购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三、本补遗作为采购文件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