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中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中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锋中****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2030 传 真:0757-****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佛****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云**医****服务中心项目4#楼4-6F(**市**区云**街道鹅影路9号4栋)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云**医****服务中心项目4#楼4-6F(**市**区云**街道鹅影路9号4****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度51分40.489秒,北纬23度14分33.968秒),占地面积33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988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提供生物安全性评价动物实验服务,年服务规模32700例/年(小鼠10000例、大鼠10000例、豚鼠10000例、地鼠1000例、兔1000例、犬200例、猴100例、猪200例、羊200例),本项目动物最大存栏量即为同时存栏量:小鼠1200只、大鼠1200只、豚鼠1200只、地鼠120只、兔120只、犬72只、猴36只、猪24只、羊24只。其中小鼠、大鼠、豚鼠、地鼠均为SPF级;兔、犬、猴、猪、羊为普通级(清洁级)实验动物。项目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动物笼具清洗废水、手术解剖清洗废水、大型动物尿液、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蒸汽冷凝水等)分别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排放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生产设备等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吸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设备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降噪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
| 2026年1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