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公司70%股权转让公告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公司70%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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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3528.96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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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时间 |
2026年11月4日 |
公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2月1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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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 |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11月4日始至2026年12月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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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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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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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有权部门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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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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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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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省蚌****工业园区开源大道38号 |
公司类型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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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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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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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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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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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地址) |
河****工业园区北园 |
法定代表人 |
王宏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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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2020-11-17 |
注册资本 |
2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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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23MA0FPPQ9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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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投资金额 |
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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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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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张斌 |
3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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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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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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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317,860.67 |
2,150,727.95 |
2,146,66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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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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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46,074.34 |
4,391,344.70 |
39,054,7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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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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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告字号 |
容诚审字[2026]230Z4736号 |
财务审计年度 |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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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报告期:2026年10月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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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累计营业收入(元) |
本年累计营业利润(元) |
本年累计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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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405,458.05 |
7,042,653.39 |
6,563,88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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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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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633,600.97 |
4,054,039.48 |
46,579,56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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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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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字号 |
坤元评报(2026)2-46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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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备案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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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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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29,960,183.05 |
29,706,2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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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
10,829,326.64 |
12,811,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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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6,111,235.86 |
12,261,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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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16,940,562.50 |
25,134,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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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计 |
46,900,745.55 |
54,8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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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4,427,304.59 |
4,427,3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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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计 |
4,427,304.59 |
4,427,3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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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全部权益 |
42,473,440.96 |
50,413,69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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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3528.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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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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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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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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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及****公司的所有管理层人员均不参与****公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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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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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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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文号 |
****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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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机构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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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转让****公司70%股权的批复(农发证字[2026]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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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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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自身的受让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的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若因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和受让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权部门批准而导致无法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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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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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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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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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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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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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标的企业资产及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 2.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同意受让的批准或决议;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同意本次受让。 3.意向受让方对转让公告及所附《产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接受,受让方应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逾期不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标的企业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担,转让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期间经营性损益进行审计,并在工商变更登记前完成分配。 5.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成交后,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转让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标的企业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发生的经营损益对产权转让公告约定的交易条件以及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转让行为如导致转让方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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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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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协议成交。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转让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2.同等价格下,优先权人享有优先权。优先权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下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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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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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库登记 |
首次参与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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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登记 |
1.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凭借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时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h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tbr),自然人可直接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cn/tspbidder),选择“安****认证中心登录”方式。进入后选择点击“****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进入项目”,阅读相关信息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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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 |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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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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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并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股权转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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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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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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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中心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放弃成交资格; (2)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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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处理 |
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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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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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转****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com、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和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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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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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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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3801转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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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3290、0551-****3295(**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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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0512-****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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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转让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转****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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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产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公司7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四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合同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
第五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本合同不涉及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
截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日),****公司的全部到期债务已由甲方承担;交割日后新增债务由乙方承担。若因交割日之后新增债务导致甲方损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标的企业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担,转让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期间经营性损益进行审计,并在工商变更登记前完成分配。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乙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路支行;账号: )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款时,甲方同意乙方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部分合同价款。
第八条 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应当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第九条 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有关费用,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义务范围内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乙方逾期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应自违约之日起按 转让总价款的5‰/日 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损失、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交易中心申请调解;仍存在争议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列示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按照该地址寄送的邮件或物品均会得到有效签收。如出现代收、拒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有效送达。****法院,则以本合同确定的地址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变更联系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做变更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心执一份,工商管理部门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