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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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蓝藻及漂浮物打捞处置项目(2026—2027年)藻泥外运及**化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滇池蓝藻及漂浮物打捞处置项目(2026—2027年)藻泥外运及**化利用处置服务fd12fc37-7457-4eb9-8276-383634bc808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d12fc37-7457-4eb9-8276-383634bc8081 |
| 建设规模: |
按服务期间暂估藻泥量12500吨计取,暂估服务费212.50万元;fd12fc37-7457-4eb9-8276-383634bc8081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11-04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1371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何青航、杨顺洲、周丽波、唐頔 |
| 办公电话: |
0871-****00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赵诚、杨楠、尹天平、周顶轮、胡春丽 |
| 办公电话: |
0871-****1513 |
移动电话: |
182****401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滇池蓝藻及漂浮物打捞处置项目(2026—2027年)藻泥外运及**化利用处置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1-1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1-25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3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2.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概况:滇池蓝藻及漂浮物打捞处置项目(2026—2027年)藻泥外运及**化利用处置服务,将各藻泥生产单位产生的藻泥进行环保、安全、文明、无抛洒滴漏、无二次污染的装车并运输卸载至合规的生产处置场所,按无害化、稳定化等原则处理,实现藻泥**化利用。 服务费用:按服务期间暂估藻泥量12500吨计取,暂估服务费212.50万元;由于藻泥量受自然环境和气候等影响较大,实际藻泥量可能低于或高于暂估藻泥量,最终结算原则为中标单价×服务期间实际藻泥量据实结算。 招标内容: (1)将各藻泥生产单位产生的藻泥进行环保、安全、文明、无抛洒滴漏、无二次污染的装车并运输卸载至合规的生产处置场所,按无害化、稳定化等原则处理,实现藻泥**化利用。提供藻泥运输及**化利用方案、防遗撒防渗专项方案、运输安全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台账记录及环保、安全常态化自查记录。 (2)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完成滇管、生态环境、财政、****政府部门开展的现场检查、巡查督察及资料核查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招标人有可能会调整并**服务期限,调整后的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确定的后续服务单位进场时间为本合同终止时间。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藻泥运输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环保要求及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藻泥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符合国家要求、经济技术可行的多种方式,承担藻泥的装车、运输、卸载、贮存、**化利用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藻泥**化利用处置生产场所获得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全套环境影响审批及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批复、审查意见、环保备案、环保验收等资料);具备场地权属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为全密闭污泥专用自卸运输车,满足货物密闭运输要求;证照齐全;且均在年检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输过程做到无滴漏、无遗撒、无臭气大量外泄(提供承诺书); (4****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提供藻泥**化利用处置生产场所获得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全套环境影响审批及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批复、审查意见、环保备案、环保验收等资料);具备场地权属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为全密闭污泥专用自卸运输车,满足货物密闭运输要求;证照齐全;且均在年检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输过程做到无滴漏、无遗撒、无臭气大量外泄(提供承诺书); (4****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有效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事务所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 4.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投标人需为派遣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最高额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办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运输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严格按投标文件中运输路线提供运输服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