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易地****社区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易地****社区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易地****社区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元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镇易地****社区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易地****社区安防系****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财政厅****分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9****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 号;(10****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易地****社区安防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3).专业资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企业无欠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企业无欠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9).非联合体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五、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2、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递交至**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或将资料(扫描为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公司获取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的方式。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名称:****
地址:**县**镇街道
联系方式:159****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巴**路阳光丽都C-1302
联系方式:191****13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9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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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