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7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推进乡村**,由县农业农村局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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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县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人数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参训农技人员共80人,要求开展连续集中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
(二)培训费用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费用预算15.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现代教学设施、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2.具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有较强培养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可以容纳8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基地。具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愿意承担本次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师资力量雄厚,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能确保此次授课老师均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五、遴选认定程序
1.****政府网站公告,面向**市公开遴选;
2.相关培训机构(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打分(见附件),得分排名第一的选用为培训机构(主体),报局党组认定通过;
4.将认**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六、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17﹕3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报送至********中心(****1312室)。地址:石****社区闫新港路30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海堂 电话:180****7787
七、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简介、《2026年培训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培训保障及资金管理措施等);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过往培训农技人员经历及工作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按照目录整理成册。
附件:**县2026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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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
附件
**县2026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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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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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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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培训的专业 |
带头人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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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情况 (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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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场所情况 (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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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基地情况 (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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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设备情况 (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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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专业情况 (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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