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6〕284号
****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2026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请〔2026〕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27.9267公顷、未利用地2.84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774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7.9267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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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