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6〕40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都政请示〔2026〕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区学富镇的国有农用地1.0011公顷(耕地0.90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01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011公顷(耕地0.9059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6年8月2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印发 2026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