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梁辖区公共设施的更换及道路修复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58号
成交金额:103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东梁辖区公共设施的更换及道路修复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梁辖区公共设施的更换及道路修复项目,主要涉及运动场水泥砂浆地坪、篮球场框更换、广场长椅、沥青混凝土等。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逵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0321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晋心宏、张永地、田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5%,按上述计算不足4000.00元的按4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4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①合同名称:**街道香樟大道路面提升改造项目、②合同名称:上善轴承北侧临时便道工程。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路9****科技园一期1#楼19层。联系电话:189****4545、136****341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社区
联系方式:152****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街道华山路商业街5#201-211室
联系方式:0553-****589、136****3413、189****4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周工
电话:0553-****589、136****3413、189****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