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科技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市级科技项目,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人员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凡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入库。申报人登录“**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cn),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入,在“科技计划项目”板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等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本次征集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中午12: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审核受理。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对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在兰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由成果管理与转化科负责受理;医疗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社会发展科技科负责受理;企业申报的工业类项目和农业类项目分别由高新技术科和农村科技科负责受理。
三、有关说明
(一)项目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按其功能定位分类,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管理,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市级财政不予安排。
****科技局在项目征集结束后,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由项目主管科室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后主要内容、项目组成员及实施周期不得变更。
(三)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实施周期2年,逾期未验收自动终止,并纳入市级科研诚信体系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科技项目推荐及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重要依据。
(四)无申报账号的项目申报人请填写附件于11月4日下午6点之前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kejichu@lzit.****.cn。
联系人:史亚亚 联系电话:0931-****058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