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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与须知 ****法院于2026年10月12日依法裁定受理****(以下简称“环球车享”)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0月16日作出(2026)黔01破94号《决定书》,指定泰****事务所为管理人。为方便债权人及时、高效申报债权,明确债权申报相关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就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前(2026年 12 月6日下午17:00****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环球车享债权人应在2026年12月6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以申报债权额为基数,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费的标准执行,在补充申报时一次性向管理人交纳。 三、债权申报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邮寄方式申报 债权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当提供与原件一致的申报债权文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电子邮件命名格式为:环球车享债权申报资料+债权人姓名+联系电话,例:环球车享债权申报资料+张三+电话。 邮寄地址:**市**区**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城**2栋1单元23层1号、24层1号。 收件人:姚律师,166****9205。 (二)现场申报 联系人:姚律师 联系电话:166****9205 地 址:**市**区**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城**2栋1单元23层1号、24层1号泰****事务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债权人通过邮寄发送债权申报信息的,标题命名为“环球车享债权申报资料+债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管理人在完成债权申报审查后且必要时会通知债权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材料原件。确需现场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时间,并在预约时间内准时到访,债权人须自行承担因申报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债权申报范围 (一)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未到期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日(即 2026年 10 月12日)视为已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日(即 2026年10月1 2日)起停止计息(受理日当天不计息)。 (三)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四)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五)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六)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 算,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八)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九)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五、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不论通过邮寄还是现场申报债权方式,均需提交以下五类申报材料,并请按照管理人提供的范本填写。各类材料一式两份,资料用纸统一为 A4型纸。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装订成完全相同的两册,并加盖骑缝章/按捺手印。现场申报时须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特别提示: 邮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还须准备全套申报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63.com)。债权人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后,需以短信/电话方式告知管理人申报信息。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报债权金额(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将金额加总后填报)、是否存在担保或者诉讼、仲裁等信息。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填写,债权人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申报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中针对申报债权逐项说明申报类型、债权性质、债权总金额及构成(利息类债权须进一步拆分明细)、债 权形成及履行情况、债权担保情况等,涉及利息、违约金等款项的还须说明计算依据及具体计算过程(应另附计算明细表或情况说明文件)。 3.申报人应在《债权申报材料清单》中按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份数。 4.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申报表》及《债权申报书》上加盖债权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前述材料上签字并按捺手印。 5.《债权申报表》和《债权申报书》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二)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未注明须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即可,下同) 1.机构债权人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请参照范本);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4)如机构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由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存在主体注销或吊销的情况,不属于以上名称变更的范围,出现此类情形的机构债权人应由有权承继其权利的适格主体申报债权,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债权转让协议或有权承继的相关资格证明等),前述文件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 2.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按捺手印。 3.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本人申报债权或参与后续破产程序工作的,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请参照范本)。如是机构债权人的,前述原件须由机构债权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是个人债权人的,前述原件须由个人债权人签字并按捺手印; (2)委托代理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是机构代理人的,须由机构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是个人代理人的,须由个人代理人签字并按捺手印; (3)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须加盖机构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签字并按捺手印。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性质的材料(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性质的全部书面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如借/贷合同,购/销服务合同)等债权形成的基础性材料。 前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后再扫描上传,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2.相关票据、收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等合同履行的凭证。前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后再扫描上传,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 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材料。前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后再扫描上传,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4.债权的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务重组、抵销、部分清偿)及存续等原始材料。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收通知等。 6.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7.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其他材料。前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8.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附送达手续或生效证明),****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须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前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印,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9.申报人如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前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10.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文件。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认的,须同时提交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本项义务不随着债权申报工作的结束而终止,如前述情况一经发生,债权人即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并补充提供前述资料。前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页数较多的允许在证据目录上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并加盖骑缝章/按捺骑缝手印。 11.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的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即2026年10月1 2 日(受理日当天不计息)。申报人在申报利息时,应当说明计算标准并另行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约定利息或违约金涉及的具体条款或生效法律文书涉及的具体判项)、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复利、罚息与滞纳金等分开计算。前述计算表须加盖公章/签字并按捺手印。 12.如涉及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义务所产生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应根据《****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计算。 13.如债权本币以外币进行结算/交易的,应以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即 2026年10 月1 2 ****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交易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后进行申报/计算。 (四)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应填写《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请参照范本)并签字、盖章/按捺手印确认,确保管理人/债务人后续能够将清算程序相关信息有效送达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债权人承诺书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及申报人承诺》(请参照范本),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无异,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债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以及未来获得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清偿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并提供相关资料,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金额,管理人如认为其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可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交文件材料。如债权人未按照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充资料,或未补充资料的,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视为撤回申报、债权无法确认等)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长期、持续保管相关债权申报资料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债权无法确认等)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资料中提及须由申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签字并按捺手印之处,公章****机关备案登记且现行有效的机构公章为准,其他任何印鉴章均不视为有效申报;签名和捺印应为本人亲自完成,他人代签和代按无效。 (五)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复印件,但需携带原件供管理人核对)。(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机关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若债权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债权无法被认定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六)债权人如邮寄任何资料给管理人,应自行承担包括邮寄费用在内产生的相关费用。债权人前往现场咨询的,应自行承担包括交通费用在内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本次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八)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过程中提供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或信息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手机或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如前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向管理人 提交书面变更通知。 七、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针对债务人,同一法人,组织或个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应以折算为人民币后的本金数额作为计息基数。 2.利息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利息计至2026年10月1 2日止。 3.基本事实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的,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 4.债权申报后,债权人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处获得清偿的,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八、债权申报之相关表格 具体申报表格及范本,请于**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https://pccz.****.cn/pcajxxw/pcgg/ggxq?id=0033bb1e5cbe4f3db5b4872f33fe8d91)“****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