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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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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4
庆水许〔2026〕30号
****建设局: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审批的申请》及《****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位于**县濛洲街道和松源街道内,云山路原早市旧址地块、大济中路与**路交叉路口旁地块、濛洲街道同源路口周边地块、松****种场地块。为**类项目,总占地总面积1.57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停车场、自然园路、绿化区、广告位、充电桩及相关附属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3611.5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63.92万元,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于2026年9月开工,2027年3月完工,一期工期7个月;二期计划于2027年6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二期工期7个月。本项目总工期14个月。
工程不涉及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项目总挖填方量为0.65万m3。项目建设开挖方量0.46万m3(其中土方0.31万m3,拆除垃圾0.15万m3);工程回填总方量0.19万m3(其中土方0.04万m3,碎石0.14万m3,砂砾料 0.01万m3);工程综合利用0.04万m3(均为土方);工程土石方借方0.15万m3(其中碎石0.14 万m3,砂砾料0.01万m3),借方均通过周边合法料场商购解决;工程余方0.42万m3(其中土方0.27万m3,拆除垃圾0.15万m3)。余方中土方0.27万m3运至**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东环**延伸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用于路基回填,拆除垃圾0.15 万m3运至**县建筑垃圾收纳场。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4.95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9.64t。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其中自然恢复期的绿化区为预测期主要水土流失来源。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7hm2。同意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8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27%。
五、工程借方0.35万m3,其中碎石0.14 万m3,砂砾料0.01万m3 ,土方0.23万m3,从周边合法料场商购解决,不涉及取土场。
六、基本同意表土**保护和利用方案。对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剥离表土,可剥离面积为0.43hm2,平均剥离厚度0.15-0.28m,共计剥离表土0.09万m3,剥离表土全部用于项目绿化回覆。
七、工程余方0.42万m3,(其中土方0.27万m3,拆除垃圾0.15万m3)。余方中土方0.27万m3运至**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东环**延伸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用于路基回填,拆除垃圾0.15 万m3运至**县建筑垃圾收纳场。不涉及弃渣场。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57hm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场地排水沟、线性排水沟、雨水管线,植物措施景观绿化,临时措施简易洗车池、临时排水沟、沉沙池、临时苫盖。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10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填土草袋拦挡、砖砌拦挡、临时苫盖。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项目水土保持估算285.59万元,其**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4.36万元。项目水土保持总投**,工程措施46.02万元,植物措施197.46万元,临时措施34.68万元,独立费用5.21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0.61万元),基本预备费0.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552.80元。
十、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控制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六)生产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应用平台。
附件:****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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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
二、监督检查范围:****停车场工程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
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临时堆料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四)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
否齐全、可靠等。
(六)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