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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是 | ||
| 2606-441303-04-01-439778 | ||
| 投资额(¥112,908,400元) | ||
|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开选取项目范围:**区永湖片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估算总投资1129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75.81万元,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服务。 (二)工作内容:对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初审,组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专家评审会议,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长签名并加盖中选机构公章),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经审核(复审)同意后,技术审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加盖中选机构公章)。(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一)中选单位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中选单位需具备专业技术人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入驻广****超市。 | ||
| 服务工期:中选机构须自中签且选取机构提供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之次日起开展服务工作,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经审核(复审)同意后,中选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加盖中选机构公章)。 | ||
| 0.0%下浮率 至 10.0%下浮率 | ||
| 1.公开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2.报价方式:报下浮率(下浮区间0%-10%)。 3.采购最高限价:2.7万元(已下浮20%,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4.计价标准:根据《****水务局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水务(2015)9号) 并下浮20%计算,为2.7万元。 | ||
| 否 | ||
| 2026-11-06 16:00:00 | ||
| 否 | ||
| **区永湖片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服务 | ||
| Z99-****0000MB2D04082M-****1104-0005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