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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D4A3N2XD | 建设单位法人:邓凭 |
| 邓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沙坪镇雷家窝村 |
| ****生猪养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A031-牲畜饲养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3.058056 纬度: 25.094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0 |
| 韶环审〔2025〕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1MAD4A3N2XD001X |
| 2026-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D4A3N2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1MAD4A3N2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94838E | 竣工时间:2026-06-06 |
| 2026-06-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07 |
| 2026-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30ipMCW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养殖总规模为年存栏5250头育肥猪,年出栏商品猪105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养殖总规模为年存栏5250头育肥猪,年出栏商品猪10500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猪场饲养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生长育成猪育肥舍养5个月左右至125kg商品生猪外售。 2、清粪及粪污处理工艺 扩建项目采用机械自动干清粪工艺,实行免冲栏养殖模式。干清粪工艺是将猪粪及时、单独清出,尿及冲洗水则从下水道流出,再进行处理。干清粪能从源头上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产生,并降低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这种清粪方式的优点是耗水量小,污染物浓度低。猪舍产生的猪粪与猪尿使用自动刮粪机集中到集污池,经搅拌后抽至异位发酵床工艺发酵,通过添加菌种、辅料,控制粪污上料量、翻耙次数、温度,使猪粪和猪尿在粪污发酵床上降解,最终制成有机肥料,实现零排放。 3、粪渣等固废处理工艺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设计,猪场主要的粪渣为新鲜干猪粪。新鲜猪粪一般含水量为 70%-80%。项目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散在垫料上。粪污经微生物菌群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在降解处理过程中,自动翻抛机会对发酵床进行翻耙,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最终是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化利用。 4、病死猪只处理工艺 本项目病死猪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区一旦出现病死猪,即刻向****申报,****收到申报后,会安排专车到场区病死猪暂存间收运。病死猪暂存间做好防渗要求,具体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场区病死猪暂存间约20m2,病死猪暂存周期为一周。 ****实际运营的**市****处理中心示范项目于2017年9月27****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韶环审[2017]178号。项目病死禽畜处理能力为5t/d,疫情高发期最大处理能力20t/d。现有项目于2020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4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市****处理中心综合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4年12****环境局**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韶环乐审[2024]35号,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实现病死禽畜处理能力由5t/d提升至15t/d,疫情高发期最大处理能力由20t/d提升至54t/d。 5、养殖场粪污处理异位发酵床(零排放)简述 1、养殖场粪污标准 ①首先养殖场要做好雨污分流,圈舍雨水管道必须与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并彻底隔绝;集污池与污水管道必须做好防渗、防雨、防水措施。 ②控制用水量,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冲栏,安装节水器。 ③粪污浓度一般在5%~10%之间,浓度越高,发酵床处理能力越大。 2、发酵床垫料要求 ①发酵床垫料一般采用木糠和谷壳,比例为2:1,根据当地情况,可以把比例适当调整,也可用秸秆、花生壳、蘑菇渣等物料代替。 ②垫料铺设,垫料需要一层谷壳,一层锯末,经过翻拋均匀混合。 ③垫料高度可以一次性堆到发酵床要求高度,长期循环使用(不低于80公分)。 ④注意:桉树、**等带有橡胶类的树木锯末不能使用。 3、发酵床粪污处理流程(零排放) (1)首次发酵 ①物料比例:木糠和谷壳按照2:1比例混合,木糠和谷壳数量占比50%,粪水占比50%。 ②水分控制:根据木糠和谷壳总量,等量添加粪水(水分调节到50%)。 ③菌种添加:按照混匀后物料的总重量的1‰投放菌种,即1kgRW菌种发酵10立方物料,先将菌种按照1:10的比例与细锯末混匀,均匀的撒到物料上。 ④翻抛混匀:使用翻抛机连续翻堆2-3次即可。 ⑤翻抛间隔时间:每隔1天,翻抛增氧一次,同时加速水分挥发。 (2)增补物料:每天添加粪水,发酵4-6个月后,按照木糠和谷壳2:1的比例添加到堆体0.8~1m的高度。 (3)增补菌种:在增补物料的同时,还是按照原来的菌种使用量根据补料添加菌种数量,将菌种混合到物料里面,比例:1:10,通过翻抛机翻抛混匀。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猪场饲养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说明:生长育成猪育肥舍养5个月左右至125kg商品生猪外售。 2、清粪及粪污处理工艺 扩建项目采用机械自动干清粪工艺,实行免冲栏养殖模式。干清粪工艺是将猪粪及时、单独清出,尿及冲洗水则从下水道流出,再进行处理。干清粪能从源头上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产生,并降低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这种清粪方式的优点是耗水量小,污染物浓度低。猪舍产生的猪粪与猪尿使用自动刮粪机集中到集污池,经搅拌后抽至异位发酵床工艺发酵,通过添加菌种、辅料,控制粪污上料量、翻耙次数、温度,使猪粪和猪尿在粪污发酵床上降解,最终制成有机肥料,实现零排放。 3、粪渣等固废处理工艺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设计,猪场主要的粪渣为新鲜干猪粪。新鲜猪粪一般含水量为 70%-80%。项目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散在垫料上。粪污经微生物菌群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在降解处理过程中,自动翻抛机会对发酵床进行翻耙,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最终是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化利用。 4、病死猪只处理工艺 本项目病死猪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区一旦出现病死猪,即刻向****申报,****收到申报后,会安排专车到场区病死猪暂存间收运。病死猪暂存间做好防渗要求,具体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场区病死猪暂存间约20m2,病死猪暂存周期为一周。 ****实际运营的**市****处理中心示范项目于2017年9月27****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韶环审[2017]178号。项目病死禽畜处理能力为5t/d,疫情高发期最大处理能力20t/d。现有项目于2020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4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市****处理中心综合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4年12****环境局**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韶环乐审[2024]35号,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实现病死禽畜处理能力由5t/d提升至15t/d,疫情高发期最大处理能力由20t/d提升至54t/d。 5、养殖场粪污处理异位发酵床(零排放)简述 1、养殖场粪污标准 ①首先养殖场要做好雨污分流,圈舍雨水管道必须与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并彻底隔绝;集污池与污水管道必须做好防渗、防雨、防水措施。 ②控制用水量,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冲栏,安装节水器。 ③粪污浓度一般在5%~10%之间,浓度越高,发酵床处理能力越大。 2、发酵床垫料要求 ①发酵床垫料一般采用木糠和谷壳,比例为2:1,根据当地情况,可以把比例适当调整,也可用秸秆、花生壳、蘑菇渣等物料代替。 ②垫料铺设,垫料需要一层谷壳,一层锯末,经过翻拋均匀混合。 ③垫料高度可以一次性堆到发酵床要求高度,长期循环使用(不低于80公分)。 ④注意:桉树、**等带有橡胶类的树木锯末不能使用。 3、发酵床粪污处理流程(零排放) (1)首次发酵 ①物料比例:木糠和谷壳按照2:1比例混合,木糠和谷壳数量占比50%,粪水占比50%。 ②水分控制:根据木糠和谷壳总量,等量添加粪水(水分调节到50%)。 ③菌种添加:按照混匀后物料的总重量的1‰投放菌种,即1kgRW菌种发酵10立方物料,先将菌种按照1:10的比例与细锯末混匀,均匀的撒到物料上。 ④翻抛混匀:使用翻抛机连续翻堆2-3次即可。 ⑤翻抛间隔时间:每隔1天,翻抛增氧一次,同时加速水分挥发。 (2)增补物料:每天添加粪水,发酵4-6个月后,按照木糠和谷壳2:1的比例添加到堆体0.8~1m的高度。 (3)增补菌种:在增补物料的同时,还是按照原来的菌种使用量根据补料添加菌种数量,将菌种混合到物料里面,比例:1:10,通过翻抛机翻抛混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明管铺设”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养殖工艺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严格落实干清粪工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养殖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猪舍粪便一并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本项目应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集污池、异位发酵床等,确保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等养殖废水应收尽收,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须采取优化饲料配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密闭废水收集管网及收集池、及时清理养殖排泄物和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防治恶臭污染。项目运营期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24)表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现有工程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要求,现有工程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炉灶标准。 本项目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在猪场边界外设置200米防护距离。建设****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在办公区、养殖区、道路两侧、场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并采取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严控、日常监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动态变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分区防渗等管控措施,对固废暂存间、集污池、应急池、异位发酵床等实行重点防渗,防范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规范使用异位发酵床,确保外售的有机肥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相关要求。 (六)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有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场区内应合理布设事故应急池、集污池等,并严格落实防渗漏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确保事故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另外,项目应分区布设废水治理设施区及养殖区,做好废水治理区域与养殖区的防疫隔离工作。 (七)项目应按报告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废水主要来自猪舍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猪舍、异位发酵床均采用封闭式设计,沿途不会洒落粪便尿液等污染物,故初期雨水直接通过沿途雨水沟排入附近小沟渠,不收集处理)。 生产废水包含猪只饮用漏水量、猪只尿液产生量、猪舍冲洗用水、猪具清洗废水。 项目场地内的各个猪舍均接有排污水管和排粪管。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散在异位发酵床垫料上。粪污经微生物菌群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在降解处理过程中,自动翻抛机会对发酵床进行翻耙,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最终是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化利用。即项目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二、废气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为猪舍、异位发酵床产生的恶臭,由于集污池密闭加盖,不考虑集污池恶臭。 1、猪舍臭气 猪舍周边实施全密闭,同时设置抽、排风系统。猪舍产生的恶臭,采取调整饲料结构、喷洒生物除臭剂来抑制恶臭的产生。 2、异位发酵床恶臭 项目粪污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消纳处理,项目异位发酵床(垫料床)表面将会散发出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可使恶臭源强大幅度削减,且对堆肥场上面加盖塑料顶棚以及在堆肥场周边增加绿化以减少恶臭挥发扩散。 三、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规范使用异位发酵床,确保外售的有机肥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相关要求。 四、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在办公区、养殖区、道路两侧、场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并采取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水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场地内的各个猪舍均接有排污水管和排粪管。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散在异位发酵床垫料上。粪污经微生物菌群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在降解处理过程中,自动翻抛机会对发酵床进行翻耙,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最终是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化利用。即项目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场区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容积120m3,集污池总容积1400m3,即使异位发酵床失效,集污池以及应急池可作为粪污缓冲池连续容纳38天以上的粪污量。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用漏缝地板——常年保持猪舍干燥、猪粪不暴露在空气中,所有排污沟密封、分离出的粪渣不露天堆放。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1)猪舍:抽风机抽风→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 (2)异位发酵床: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 同时本项目通过加强猪舍管理,及时清扫粪便废物;选择合适的饲料,使得猪体内的氨氮能大部分转化为蛋白质,减少氨氮的排泄,同时提高饲料利用率和猪的日增重;使用菌液喷洒猪舍地面、墙壁、屋顶、排污沟,可以加速氨氮的分解,减低氨气的浓度;粪污处理设施全部实行密闭结构,及时清理猪的排泄污物,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量;粪污干湿分离,蚊蝇滋长季节喷洒虫卵消毒液,杜绝蚊蝇的生长,加强绿化,项目周围设置绿化带;转载卸车等开放环节喷洒除臭菌剂,减轻恶臭的影响,改善场区环境。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场区污水、固废对地下造成污染,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源头控制 采取节水措施,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将场区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控 1)一般防渗区 ① 猪舍、异位发酵床、集污池、事故应急池以及固废临时贮存场所等需采取防渗措施,铺设防渗地坪,主要是三层从下面起第一为土石混合料,厚度在300~600cm,第二层为灰土结石,厚度在16~18cm,第三层也就是最上面为混凝土,厚度在20~25cm。 项目固体废物应设专门的收集容器内,容器采用密闭式,并采取安全措施,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硬化且表面无裂隙。 ②管道、阀门防渗漏措施 阀门采用知名厂家优质产品,对于生活区及生产区地上管道、阀门派专人负责随时观察,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 2)简单防渗区 场区内生活区、垃圾集中箱及厂区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实现场区不裸露土层。 (3)污染监控 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 |
| 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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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厂界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24)表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 | 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 | 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检测2天,每天4次 |
| 1 | / | 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24)表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 | 猪舍周边实施全密闭,同时设置抽、排风系统。猪舍产生的恶臭,采取调整饲料结构、喷洒生物除臭剂来抑制恶臭的产生。 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可使恶臭源强大幅度削减,且对堆肥场上面加盖塑料顶棚以及在堆肥场周边增加绿化以减少恶臭挥发扩散 | 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检测2天,每天4次 |
| 1 | 厂界噪声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在办公区、养殖区、道路两侧、场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并采取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2天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规范使用异位发酵床,确保外售的有机肥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相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猪粪与猪尿等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病死猪只委外处理。猪只在免疫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针头,感染过的包装袋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的危险废物(编号HW01医疗废物:841-005-01),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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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