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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脱氯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疑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豁免管理清单及生态环境部相关准入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合规预处理后,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高温**化处置等函,是行业合法有效的处置准入凭证,与危废经营许可证具备同等合规效力。我司已取得环评工艺的,可依法实行豁免管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专项处置批复、豁免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处置工艺处理HW18(772-002-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艺、批复,飞灰处置能力达10万吨/年,持有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合规处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回复:符合。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加急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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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