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现代菜篮子****园区冻鲜品市场三楼303区域-3号房产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使用经营者明确**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房产位置 |
经营类别 |
使用面积㎡ |
年使用费(元) |
竞买报名保证金(元) |
房产履约保证金(元) |
| 1 |
冻鲜品市场三楼303区域-3号 |
餐饮相关行业 |
49.2 |
8856.00 |
3000 |
3000 |
二、使用期限:本次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公司确定续租方案,同等条件下,原使用经营户享有下一轮使用的优先权。
三、招商对象: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②从事餐饮类相关经营主体。
四、保证金:
①意向使用者须预交不计息竞买报名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使用经营户的,双方签订合同,竞买报名保证金转为不计息房产履约保证金;如使用经营户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使用经营户的,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②****公司同意给予使用经营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的期限,用于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产权问题、经营范围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使用经营户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成功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本公司无条件退还使用经营户已支付的全部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
五、使用经营户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使用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使用经营户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使用经营户。意向使用经营户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房产招商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 日内缴清使用费、签订《招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使用经营户,公告期满**至2026年11月24日16时止,有意向使用的,若上述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使用经营户缴纳房产履约保证金到现代菜篮子****园区****帐户的时间为准。使用经营户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 日内缴清使用费、签订《招商合同》。
六、合同、须知样本:意向经营户报名时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与须知条款。
七、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8:30-16:00)。欢迎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
八、其他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本场地的合法经营主体订购员工餐食,具体另行商定。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455。
报名地点:****开发区**五道227号现代菜篮子****园区北****服务大厅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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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