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许州镇枣垭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3栋存栏1400头标准化生猪代养场以及与养殖生产相关的畜禽粪污处置、管理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及设施。项目采用外购商品仔猪育肥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存栏4200头、年出栏生猪8400头的规模化养殖规模。本项目场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有机肥生产,不涉及种猪饲养、配种、分娩及仔猪哺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96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816-****957
邮箱:****@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公示提供的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等方式向项目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或通过本公告相关链接信息下载。
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写清楚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地向您反馈意见和。
八、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