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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工业机器人
需求描述: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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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00 元 | 1 批 | 209,000 元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完成所投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产品)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税费、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费、升级服务费、等保测评费(含系统整改)、履行质保义务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以保函形式提交,保函出具担保方需满足《****财政局****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政采购(2026)9号文件);
2.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完成,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全额合同价款流程;
3.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并在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工伤、劳资纠纷等全部遗留问题后,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